第(1/3)页 亚瑟,查尔斯他们从西边那条路往营地跑,倒没遇上什么敌人。 而达奇他们那一路,敌人就像附骨之疽,永远死不绝! 达奇等人一边仓惶逃窜,一边反击追击之敌。 敌人太多了。 自己人的坐骑被打死,就只能俩人骑一马。 而他们打死敌人后,也抽不出哪怕一秒的时间来清理下尸体。 于是这些尸体就跟天然的路标一样,指示着营地的位置。 这批敌人被打光,剩下的赏金猎人闻到味,又来了。 黑水镇警察也带着警犬前来追踪。 这种警犬,其嗅觉灵敏度,是人类的100万倍! 拿枪的镇民也跟在后面追杀范德林德帮。 营地位置不可避免的暴露了。 达奇与亚瑟两路人马基本上前后脚回的营地。 他们甚至还不及庆幸彼此都还活着,达奇就赶紧对何西阿说: “老家伙,赶快收拾东西,走人!警察一会就到!” 他们既然要去大雪山这种警察绝对不愿意去的危险冷地方躲灾,那就绝对少不了冬天用的大厚棉被和各种厚衣裤。 这一路上,基本上会一直处于被追杀的状态,甚至连吃饭都不能停下太久。 所以他们必须备齐干粮。 达奇来不及拿针缝那件让他丢光帮派老大脸面的裤子,营地此时也没有针,他赶紧胡乱找出一件裤子穿上,好遮挡住露腚的裤子。 大家就像在热窝上抓瞎的蚂蚁一样,迅速收拾东西。 只收拾一会,还没收拾完,可能是第六感应吧,达奇突然立即下令: “剩下的东西全不要了,马上走!” 他的手下们立即扔下手中所有东西,上马就走。 有些人连衣服都没来的及装在马背上。 但他们习惯于听命于老大的指令。 事实证明,这次的达奇真是无比正确。 再晚几分钟,拥有变态嗅觉的警犬就会发现他们。 真要那样的话,后果不堪设想。 他们纵马飞奔,撤离了这个水草丰美,环境优雅,令人恋恋不舍的营地。 不久之后,警察和赏金猎人追踪到了已经空无一人的营地。 警察队长懊恼的挠着脑袋,大骂道: “他妈的!竟然还是让这帮畜生跑了!” 警犬汪汪地叫。 听着狗叫声,这位警察队长更加烦躁,对手下说:“二组和三组留下!掘地三尺!给我搜!看看能不能搜出点有价值的东西来!一组跟我追击敌人!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