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三十二章 拎着扫帚打死她!-《穿书后成为病娇大男主的心尖宠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“回王爷的话,我从被埋进坟坑到假死药的药效结束,大概是五天时间。”

    邱世安老老实实地说,“乱葬岗那儿的坟坑都埋的比较浅,多是无名野尸,都是草草掩埋了事。我那天去雷府时袖口藏了一把小刀,装我的棺材质地单薄,等药效过去后,我拿刀划开棺材板逃了出来。”

    闫斯烨又问,“你那五天里虽然处于假死状态,但知觉应该不受影响吧。”

    虽然一般假死药会造成体表暂时死亡的假想,但人尚且还有微弱的感知力,能感受到周围的变化和动静。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

    邱世安也道,“偶尔能听到附近的声响,但不是很清晰。”

    “你可有注意到,有什么人逗留的时间比较长?”

    乱葬岗这种地方,普通人都嫌阴气重,若实在有任务在身非来不可,也会像雷家那几个家丁一样火急火燎的,速战速决。

    但那些偷偷将孩童白骨埋到乱葬岗的人不一样。

    十多具尸首运送的时候就相对扎眼,可能一辆板车还装不下。

    为确保万无一失,驱车抛尸的人肯定也不止一个。

    既要观察四周情况,又要有人挖坑填埋,还要留足处理突发状况的人手,没三四个人怕是打不住。

    人一多势必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动静。

    邱世安低头思索片刻,突然想到个事,“我记得有天来了一伙人,在乱坟岗呆了很长时间,具体多久我说不上来,我当时躺在棺材里,无法确认他们逗留的详细时长。”

    “但我通常听到声响都会在心底数数来打发时间,以往有人来,我最多默数到三千,声音就消失了。”

    “而那次我数到五千多下,那伙人的声响才渐渐止息的。”

    晏水谣算了下,如果一分钟六十下,那说明多数人在一小时内会离开。

    而有那么一群人在乱葬岗呆了将近一个半小时才走的。

    这的确很不寻常,谁会在一鸟不拉屎的坟场呆这么久呢?

    除非他们的工作量很大,短短几十分钟无法完成。

    此时邱世安的记忆渐渐被唤了起来,他又道,“对了,那群人说的话也很奇怪,不知是哪一地带的方言,十分古怪,我从未听过。”

    闫斯烨大致心中有了判断,他与晏水谣浅浅交换了一下眼神。
    第(2/3)页